2月23日,江苏省委、省政府公布了“丰县生育八孩女子”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,详尽回应社会和舆论关切,严肃追责渎职失职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,对涉嫌犯罪人员依法采取措施,对受害人及其子女给予妥善救助和帮扶,体现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鲜明态度。正视问题才能解决问题,我们希望借此事件进一步凝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合力,也希望这份长长的追责清单发挥应有的警示作用。
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,把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,依法打击各类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,为妇女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。拐卖、虐待妇女的恶行,突破社会道德底线,为国法所不容。一直以来,我国积极应对拐卖人口犯罪挑战,制定完善法律法规,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有效预防、依法打击拐卖人口犯罪,积极救助、妥善安置被拐卖受害人,帮助受害人康复身心和回归家庭、社会,切实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,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现象逐渐减少。
但丰县这起令人痛心的事件警醒我们,拐卖妇女的历史遗害依然存在、现实土壤并未彻底铲除,打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依然需要用重典,要坚持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组织开展专项排查,及时解救被拐卖受害人,有力震慑和惩处拐卖人口犯罪。要全面落实《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(2021—2030年)》,坚持“以人为本、综合治理、预防为主、打防结合”工作方针,形成“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部门联动、社会协同、公民参与、法治保障、科技支撑”工作格局,完善集预防、打击、救助、安置、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,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丰县这起事件也暴露出基层治理中的诸多问题和短板。虽然基层工作任务繁重、情况复杂,但绝不是敷衍推责的理由。面对如此恶劣的拐卖、虐待行为,一些基层工作人员的麻木心态和消极作为亟须深刻反思,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更需强有力的解决。一些党员干部身上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如何进一步根治,基层治理力量和资源如何进一步形成合力,有碍妇女发展的陈规陋习、文化糟粕如何通过移风易俗进一步革除,乡村法治教育、男女平等意识培养和精神文明建设如何进一步推进,困难群众民生保障底线如何进一步兜牢,农村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如何进一步解决等等,都是一道道急迫的必答题。要躬身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,察民情听民声,把问题底数摸清楚,把举措责任落到位。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就是“国之大者”,凡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,都必须放在心上、抓在手上,任何不敏感、不担当、不作为,必然是要承担责任的。
这起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,从诸多理性思考和意见建议中,我们感受到了责任、良知和温度,这是我们的国家、我们的社会不断进步的信心和底气。尊重妇女、保障妇女权益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。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妇女权益,靠发展改善妇女民生,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;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,消除针对妇女的偏见、歧视、暴力,让性别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。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党政主导的维权机制中,改进作风、履职尽责、主动作为,充分发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,把维权工作做在平常、抓在经常,切实维护好、保障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