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妇女联合会成立于2021年1月,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,是学校党委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。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,促进男女平等。学校妇女联合会按照自身的性质,积极探索并建立符合妇联组织特点、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。
学校妇女联合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:
一、在校党委和上级妇联组织的领导下,配合宣传部、校工会、校团委等有关部门,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。教育引导全校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二、围绕学校发展大局,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,开展岗位建功。发挥好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,优化女教职工成长成才、畅通参政议政渠道,引导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事务管理,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献计献策,为实现学校科学发展、跨越发展贡献巾帼力量。
三、发挥妇联组织在引导女大学生创业创新方面的作用,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女大学生开展创业创新活动,帮助女大学生创业就业、成长成才。
四、服务女性师生员工做好维权服务工作,有效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和落实落地,加强维护和保障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,提升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。
五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注重家庭、注重家教、注重家风”重要指示精神,常态化开展寻找“最美家庭”等创建活动,以家庭和谐共建社会和谐,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。